各会员单位:
四川省民营石油业商会是各会员单位自愿加入、经民政部正式批准的社会团体。按照四川省民管局规定和商会章程的要求,结合商会实际,现将2018年度会费收缴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会费收取标准
按规定,担任省商会会长的企业会费缴纳标准为8万元/年,担任省商会副会长的企业会费缴纳标准为5万元/年,担任省商会理事的企业会费缴纳标准为2万元/年,担任省商会普通会员的企业会费缴纳标准为1千元/年。
二、会费缴纳时间
2018年10月30日前
三、缴纳方式
1、直接缴纳至商会财务室
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189号F2栋6楼
联系人:张文秀
电话:18728429245
2、银行转账至四川省民营石油业商会
户名:四川省民营石油业商会
开户银行:中信银行成都温江支行
帐号:7412410182600020511
汇款到账后,商会将会开具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并邮寄给汇款单位。(请注明收件人)
四、缓缴或免缴会费
会员单位,现阶段发展存在困难、无力缴纳会费者,可向省石油业商会提出缓缴或免缴会费的书面申请,经会长办公批准后可缓缴或免缴会费。
五、联系信息
联系人:赖亚
电 话:182 2758 8548
座 机:028-61506649
四川省民营石油业商会
二〇一八年六月六日